2017-05-31
通 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蚌埠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后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教师职称过渡工作现已展开。
凡在中职学校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师职称(职务),且已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按要求都要进行过渡。(即:中学系列教师转为中专系列教师)
请有关教师在6月6日前到组织人事处王俊老师处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名。逾期会影响今年的职称晋升申报评审。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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